
深圳市观澜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办公楼安保 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10/16 18:17:03
深圳市观澜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现已获批。具体事项如下:
一、服务内容:
按项目需求为深圳市观澜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提供9个月办公楼安保服务,含4名安保人员(保安队长1人、保安员3人)
二、投标上限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97,000元(含税)。
-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 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价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须提供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9.投标人承诺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均须持证上岗,安保人员须持有有效的保安员证,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须取得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中级以上),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0.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新和社区观澜大道71-1号
- 邀标公告公示期:
2026年10月16日-2026年10月21日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21日18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