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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鹏宝东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公园路商铺”二楼物业分割委托可研单位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09/10 10:56:31

  • 项目概述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公园西侧商铺原由深圳市捷利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占有使用。2003年1月14日,经龙华镇党委(扩大)会议(深宝龙委扩纪〔2003〕02号)研究同意,深圳市鹏宝东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汇联丰实业有限公司合作对该商铺进行改造。

2003年3月14日深圳市鹏宝东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汇联丰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公园路商铺”合同》(附件2),约定深圳市鹏宝东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2347.82平方米的用地,以每平方米1000元作为投入成本,深圳市鹏宝东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原商铺的退租及清拆工作,但费用不列入本项目的开发成本。深圳市汇联丰实业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项目的建设投入,以实际投入项目的资金经双方核定后作为项目投入成本。盈亏分配为扣除双方实际投入的成本及利息,本合作项目的盈亏分担为深圳市鹏宝东物业发展有限公司40%,深圳市汇联丰实业有限公司60%。

现双方初步达成公园路商铺二楼物业分割方案,需要聘请可研单位对此分割方案论证是否可成。

 

  • 服务内容

1、以委托方提供的评估报告及分配方案为基础,综合分析项目后续运营效益、方案落地灵活性等因素,提供专业咨询建议,出具正式咨询报告。

2、配合开展项目评审,修改完善报告资料,为委托方决策提供支撑。

三、项目要求

由具备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一级资质或相应专业能力的服务团队提供服务。

三、投标上限价

投标上限总额为55000元人民币。

四、采购方式

询价。

五、评标方法

经评审合格后的最低价中标法。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合伙制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2.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达3人(含)以上;

3.投标单位成立达1年(含)以上。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时尚慧谷3栋5楼527,联系人:贺女士,联系电话:28141818 ,邮箱:2119299698@qq.com。

八、邀标公告公示期:2026年9月10日12:00至2026年9月13日12:00。

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9月14日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