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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鹏宝东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陈春辉、  惠民、庄鹭、匡伏珍与深圳市鹏宝东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件委托代理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信息公示

2026/09/02 16:43:55

 项目概述

我司收到金侨花园项目相关的四个案件应诉材料,具体为:(1)原告陈春辉诉被告深圳市金利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鹏宝东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宝东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金鹏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金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权确认纠纷案(案号:(2026)粤0309民初11030号);(2)原告惠民诉被告深圳市金利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鹏宝东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宝东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金鹏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金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权确认纠纷案(案号:(2026)粤0309民初11031号);(3)原告匡伏珍诉被告深圳市金利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鹏宝东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宝东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金鹏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金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权确认纠纷案(案号:(2026)粤0309民初11032号);(4)原告庄鹭诉深圳市宝东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鹏宝东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金鹏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金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权确认纠纷案(案号:(2026)粤0309民初11033号)。四案诉讼请求均为要求深圳市鹏宝东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协助原告办理涉案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且四案所涉房产均位于金侨花园项目同一地块,事实背景、法律争点、被告主体高度重合,证据材料基本共通,属系列关联案件。为提升应诉效率、降低总成本,拟将四案合并委托同一家律所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统一答辩策略,避免重复选聘和分散代理造成的资源浪费。

  • 服务内容

服务范围:为上述四案(案号:(2026)粤0309民初11030号、(2026)粤0309民初11031号、(2026)粤0309民初11032号、(2026)粤0309民初11033号)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服务覆盖一审、二审(如有)程序,包含证据梳理、法律文书起草、庭审代理、合规风险防控等事项。

服务期限:自委托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案件二审终结之日止。

三、投标上限价

投标上限总额为13万元人民币。

四、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

五、评标方法

经评审合格后的最低价中标法。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合伙制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2.注册律师达3人(含)以上;

3.投标律师事务所成立达1年(含)以上。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时尚慧谷3栋5楼527,联系人:贺女士,联系电话:28141818 ,邮箱:2119299698@qq.com。

八、邀标公告公示期:2026年9月2日18:00至2026年9月5日18:00。

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9月8日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