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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观澜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华区第六工业区桂新路 52-70 号物业 2-4 层宿舍经营损失价值评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6/09/02 12:39:57

 

深圳市观澜经济发展有限公司龙华区第六工业区桂新路 52-70 号物业 2-4 层宿舍经营损失价值评估服务项目现已获批。具体事项如下:

项目名称

第六工业区桂新路 52-70 号物业 2-4 层宿舍经营损失价值评估服务

采购内容

对观澜街道桂花社区桂新路52-70号物业2-4层宿舍因地铁22号线施工造成的经营损失进行价值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

评(定)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价法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函》中作出声明);

3. 持有评估一级资质;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5.近36个月(自本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往前推算)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递交

截止时间

2026年9月10日17时30分

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开标时间

2026年9月11日15时00分

投标地点

地址:龙华区观澜大道71-1号深圳市观澜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联系人:麦锦良         联系电话:18822821286

投标上限价

本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3,685元,高于本次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无效。

服务期

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评估工作并提交盖章版完整正式评估报告,报告需达到国家、地方、现行评估行业标准。

合同付款

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20% 作为首期预付款;中标单位提交盖章确认的最终版正式评估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尾款;投标人需在每笔款项支付期限前向招标人开具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时开票的,招标人付款期限顺延,不承担违约责任;招标人付款需履行内部财务审批流程,因内部审批造成付款延迟的,不视为招标人违约

其他要求

请报价人按照要求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密封的报价文件到深圳市观澜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报价文件有效期为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