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浪时尚小镇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国际发布中心运营管理招标公告
2025/07/30 00:00:00
大浪时尚小镇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国际发布中心运营管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明朗路3号大浪时尚小镇公共服务平台一楼国际发布中心的秀场、报告厅等场所,总面积约1722平方米。管理合作范围包括上述场所和配套设备设施。
二、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3年,一年一签。
三、招标控制价:商业活动:秀场按最低4000元/天支付我方租赁费用,报告厅按最低800元/天支付我方租赁费用,根据抄表数据据实结算我方水电费用,具体支付金额以实际成交活动场次与实际活动天数为准,含税。政府活动:不收取场地费,根据抄表收取水电费。
四、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评标方法:采取竞价交易方式,价高者得。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活动策划与舞台搭建的实施经验。
六、投标人履约条件
1.投标方的团队成员须具备显示屏、舞美、灯光、音响等技术操作能力和演出组织、活动策划能力,操作和日常维护各种秀场设备。
2.投标方指派专人统筹秀场的排期、客户接待、洽谈业务等客户服务事宜;并定期向我方汇报秀场排期情况。本合同履行期间,凡是举办活动需经我方同意后方可执行,涉及到与第三方接洽并签订合同(含安全责任书)等相关事宜由投标方负责,并且投标方需要将签订好的合同(含安全责任书)原件移交一份给我方备案和每月向我方汇报秀场运营情况。
3.投标方在有演出和活动时负责操控设备,保障演出和活动的正常举行。
4.投标方在没有演出或活动的情况下(含周末),投标方技术人员按照正常上班时间在秀场上班。
5.投标方需对各项设备进行每月一次的检查,并做好检修登记;如有设备故障,应及时通知我方,并由投标方联系维保公司进行维修。
6.投标方通过秀场管理服务获得活动服务费用,在此基础上其余全部经营风险和运营期间的法律责任均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7.投标方每月向我方汇报秀场运营总结。
8.投标方必须做好场地和管理物业的防火、防盗和演出活动期间的安全工作,发生责任事故的,应由投标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协调处理,如我方因此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我方有权向投标方进行追偿。
9.投标方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大浪时尚小镇公共服务平台一楼秀场、报告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投标方应当对大浪时尚小镇公共服务平台一楼秀场、报告厅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应与第三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对第三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指导并管理。如因投标方安全生工作未做到位导致大浪时尚小镇公共服务平台一楼秀场报告厅出现安全事故的,投标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如给我方带来损失的,投标方还应当赔偿我方损失。
10.投标方知悉,区直相关部门以及街道办要举办的非商业性活动,双方应当无偿提供场地、配套设备设施给他们使用。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恒大时尚慧谷3栋4楼。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755-21011475 邮箱:15697487622@163.com
八、邀标公告公示期:2025年7月30日14:00至2025年8月4日14:00
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4日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