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华区龙华街道人民路东北侧供水大楼三楼南侧物业招租公告
2020/07/02 00:00:00
项目名称 |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人民路东北侧供水大楼三楼南侧物业,有产权证,建筑面积共288.2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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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地理位置 |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人民路东北侧供水大楼三楼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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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物业概况 |
位于龙华街道人民路东北侧供水大楼三楼南侧,有产权证,建筑面积共288.2平方米,无消防验收,目前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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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权属情况 |
深圳市龙华街道投资管理公司,有房屋产权证书(红本) |
出租用途 |
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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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面积 |
288.2㎡ |
租赁期限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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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限 |
新租户1个月(含在租赁期限内),续租户无免租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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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底价及递增 |
人民币65元/平方米(含税),管理费每平方米3元,第二年递增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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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合同租赁价格 |
人民币40元/平方米(含税) |
租金支付方式 |
每月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当月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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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合同租赁期限 |
2020年6月30日 |
是否允许 |
不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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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当前使用情况 |
原使用面积191.81平方米,现使用面积288.2平方米 |
是否涉及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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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承租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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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 |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竞投人公告期满前向我公司交纳 9万元交易保证金。如竞标不成功,则在竞价结束后十个工作日不计利息退还,如中标者则以签定物业租赁合同并交纳租赁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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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 |
温馨提示:出租方设定资格条件应体现公平、公正原则,不得设定含有倾向、限制或者排斥等有违竞争的不合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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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条件 |
1、按时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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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事项说明 |
1、本物业有办产权手续288.2平方米,消防未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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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的处置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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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可以不低于底价的报价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以下交易方式:按照本公司指定时间参加邀请招标或到本公司现场竞价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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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宋红梅 |
联系电话 |
277016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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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鹏大楼六楼 |